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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
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
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
2.责任的效力不同
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在连带责任中,不仅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还存在各责任人内部的效力,各责任人均应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不管其承担是否已超出各责任人内部确定的责任份额,找法提醒,在该责任人向权利人履行全部义务后,可以就超出其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
二、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如何确定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确定要遵循如下规则:
1.按份责任的确定如下:
(1)两人以上承担责任的,如果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2.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
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
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下列几种: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